物品规范
物品要求
●合理自用范围内的物品均可邮寄,包清关邮寄仅限邮寄旧物。
●外籍出版社书籍,超过十本会被税,邮寄不能超过五十本。
·易碎物品不建议邮寄,如玻璃制品,陶瓷制品,液晶显示器,乐器等。国际运输保险只针对整箱丢失,内容损坏一律不予赔偿。
●新品奢侈品不建议邮寄,如带吊牌衣物,带鞋盒鞋子,带外包装物品。被税几率较大。
违禁物品
●禁止邮寄刀枪尖锐物等危险品,如厨具一类的刀具,剪刀以及未开刃的任何刀具。
●禁止邮寄含酒精、压缩气体等易燃易爆
固体,气体和液体类,如指甲油,油画涂料,发胶打火机(无论是否有燃料),香水,蜡烛,精油等。
●禁止邮寄贵重物品,如黄金珠宝,高价值饰品,手表等。
●禁止邮寄银行卡,信用卡,支票,现金等与金钱有关的物品。
●禁止邮寄含肉类食品,处方药(感冒药止痛药类)。
●禁止邮寄植物,如种子,苗木。
●禁止邮寄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,如动物及动物的皮毛制品(皮草衣物)。
必税物品
●可能会被税的物品:电子产品,书籍,过多的化妆品,过多的保健品,奢侈品牌衣物包包鞋用品,乐器,照相机等。
●20种不予免税商品(无论新旧均需照章征税)包括: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放像机、音响设备、空调器、电冰箱(电冰柜)、洗衣机、照相机、复印机、程控电话交换机、微型计算机及外设、电话机、无线寻呼系统、传真机、电子计算器、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、家具、灯具、餐料;若是国内购买可提供购买凭证,若无或是国外购买并已使用过的价格可写折旧后的价格。
注意事项
●邮寄行李箱时不可使用密码或其他工
具上锁,在清关途中海关因无法正常开箱而直接破箱造成的破损不予理赔。
●为防止偷税漏税,中国海关有权开检任
何入境人员的行李物品,若因物品不符合申报规定导致被征税或清关延迟,需自行承担责任,最终解释权由海关所有。
常见的行李物品规范如图,若有不常见/不确定的物品请务必及时与客服联络帮您确认。